特别普通合伙这一概念,相信大多数人不太理解,事实上,它就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别服务机构的总称,它的设立和注销也是不同的。以下让长沙好兆工商代办小编来给大家介绍设立
特别普通合伙这一概念,相信大多数人不太理解,事实上,它就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别服务机构的总称,它的设立和注销也是不同的。以下让长沙好兆工商代办小编来给大家介绍设立长沙特别普通合伙企业的地点及受理条件,希望能为您解答困惑。
一、设立长沙特别普通合伙企业办理地点。
处置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二、接收规模和条件。
接收规模:
经营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股等。
接收条件: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一家具有注册资历的注册机关,是一家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应具备完整民事行动才能;
2、签署合伙协定;
3、有合伙人许诺缴纳或实际缴纳的出资;
4、拥有合伙企业及生产经营场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各位看了以上介绍之后应当知道,在长沙树立特别的普通合伙企业,首先是要满足一些条件,然后才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上面是长沙好兆工商代办小编整理的关于长沙特别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地点及受理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